
汉寿融媒7月6日讯(通讯员:曾子诺)6月以来,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兽药经营监管薄弱环节,从严规范水产、养殖类兽药市场经营秩序。现公开曝光1例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行业警示震慑。
典型案例:汉寿县某兽药经营部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日,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接到群众投诉举报,龙阳街道某小区车库内存在无证售卖兽药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突击执法检查,查实汉寿县某兽药经营部在未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水产消毒类、兽用抗菌类兽药。

该案于6月5日依法立案调查。据查,汉寿县某兽药经营部于2026年4月28日购进苯扎溴铵溶液、浓戊二醛溶液、阿莫西林可溶性淀粉、川芎三黄散等5类兽药,后续对外销售兽药违法所得共计818元。现场依法登记保存各类涉案兽药共计107瓶(包),涉案兽药货值总金额2032元。同步固定销售单据、兽药产品标签、询问笔录、现场影像等完整证据链。
【处罚依据】当事人(汉寿县某兽药经营部)未取得法定经营资质开展兽药经营,破坏兽药全链条追溯监管体系,扰乱农业投入品市场经营秩序,违规兽药流入养殖环节极易引发水产病害防控失效、兽药残留超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存在突出的养殖生产安全风险。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于7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兽药经营,没收全部涉案兽药、没收违法所得818元,并处罚款6500元,罚没款合计7318元。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深化农资、兽药领域常态化监管,加大城乡兽药经营门店、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巡查抽检频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违规售卖假劣兽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以“刚性执法”筑牢水产养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重防线。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一审 伍 宏
二审 郭政达
三审 张智峰
责编:伍 宏
来源: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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